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安全监管局、公安局、质量技监局、工商局、交通局《365体育APP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365体育手机投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365体育APP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 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安全监管局 市公安局 市质量技监局 市工商局 市交通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365体育APP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等部门365体育APP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6号)精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防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输运、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等环节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一)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措施。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要认真按照《365体育手机投注市人民政府365体育APP印发365体育手机投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金政发〔2009〕119号)等文件要求,开展以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经营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企业经营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建设完善安全防护屏障、防雷防火防静电等重要安全设施;严禁以转包、倒卖、出租等形式非法转让经营许可证。 (二)加强烟花爆竹购销合同管理。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经营者在买卖烟花爆竹时必须签订书面购销合同,认真查验相关资质,严禁购销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经营者不得销售礼花弹等A级产品。 (三)完善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管理。建立完善烟花爆竹产品购买、销售流向登记制度,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须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登记记录保存两年以上。市内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须加贴统一防伪标签。 (四)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要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整改预案、措施、责任、资金、时限“五到位”。 三、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措施 (一)严格烟花爆竹源头市场准入。安全监管部门应按照“先规划、后布点”和“总量控制、保障安全”的原则,合理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点。严格执行企业改扩建安全设施“三同时”报审制度。从事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的企业和经营者,必须先取得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再申领营业执照。对已取消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或经营者,安全监管部门应在取消经营许可证5个工作日内通知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责令其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工商部门要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假冒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烟花爆竹运输监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必须持有《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承运企业、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公安部门、交通部门核发的相关资质、资格证明。严禁将假冒伪劣的烟花爆竹产品运入365体育手机投注。跨县域道路运输烟花爆竹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加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实行运输全过程监控。批发企业须使用封闭厢式货车配送烟花爆竹,标明安全警示标志。 (三)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要根据《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GB24284-2009)、《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GA898-2010),完善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管理制度,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各县(市、区)政府、市有关部门要加大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普及,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中小学校教育等手段广泛宣传有关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燃放常识等,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四)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安全监管、公安、质量技监、工商、交通、海关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和协调配合,定期分析、通报365体育APP烟花爆竹领域的安全生产经营情况,协调解决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要事项,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四、实行部门联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一)完善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机制。安全监管、公安、质量技监、工商、交通等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按照职责分工,部门联动,合力开展执法检查。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对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以下简称“打非”)的组织领导,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保持“打非”高压态势。 (二)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本辖区内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的主要特点,确定“打非”重点区域、时段和关键环节,制订完善“打非”行动实施方案,依托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协查员队伍,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 (三)严肃查处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和各类非法行为。凡发生人员伤亡责任事故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一律停业整顿,限期消除隐患。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责任事故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一律停业整顿,经审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企业和责任人的责任。对非法经营、运输、燃放、储存和进出口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格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开展不力引发事故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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