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生态环境,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引导广大市民文明过节,根据《365体育手机投注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365体育手机投注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有关规定,现就市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如下: 一、市区二环路以内(东至二环东路、西至二环西路、南至二环南路、北至二环北路)、市区饮用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365体育手机投注山旅游经济区,2017年起全年不得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不设烟花爆竹销售点。 二、除上述地点以外,下列区域或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市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设保护范围;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四)军事设施所在地; (五)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 (七)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八)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九)商品交易市场、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工地。 除前款规定外,婺城区、金东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增设其他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或场所。 三、自2018年1月1日起,市区(包括婺城区、金东区、365体育手机投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365体育手机投注山旅游经济区)禁止销售、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者,由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或向公安机关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举报电话:110。 六、本通告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365体育手机投注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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