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体育手机投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365体育APP印发365体育手机投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2-02 16:28
发布机构: 365体育手机投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金政办发〔2022〕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365体育手机投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365体育手机投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目   录

1 总则................................................................................................ 1

1.1编制目的.............................................................................. 1

1.2编制依据.............................................................................. 1

1.3适用范围.............................................................................. 1

1.4工作原则.............................................................................. 2

1.5环境风险总体评估............................................................... 3

1.6事件分级.............................................................................. 4

2 组织指挥体系................................................................................. 4

2.1市级应急指挥机构............................................................... 4

2.2市级专家组.......................................................................... 5

2.3县级应急指挥机构............................................................... 6

2.4现场指挥机构....................................................................... 6

2.5应急联动机构....................................................................... 7

3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8

3.1监测...................................................................................... 8

3.2监控...................................................................................... 8

3.3预防...................................................................................... 9

3.4预警.................................................................................... 10

3.5信息报告............................................................................ 15

4 应急响应....................................................................................... 18

4.1先期处置............................................................................ 18

4.2响应分级............................................................................ 19

4.3现场指挥协调..................................................................... 22

4.4响应措施............................................................................ 22

4.5应急扩大............................................................................ 26

4.6响应终止............................................................................ 26

5 后期工作....................................................................................... 27

5.1损害评估............................................................................ 27

5.2事件调查............................................................................ 28

5.3善后处置............................................................................ 29

5.4保险.................................................................................... 29

6 应急保障....................................................................................... 29

6.1预案保障............................................................................ 29

6.2值守保障............................................................................ 30

6.3预警保障............................................................................ 30

6.4机制保障............................................................................ 30

6.5队伍保障............................................................................ 30

6.6物资装备保障..................................................................... 31

6.7技术保障............................................................................ 31

6.8资金保障............................................................................ 32

6.9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32

6.10医疗卫生保障................................................................... 33

6.11气象服务保障................................................................... 33

6.12跨界沟通与协作............................................................... 33

7 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 33

7.1宣传教育............................................................................ 33

7.2培训.................................................................................... 34

7.3演练.................................................................................... 34

8 监督管理....................................................................................... 34

8.1监督考核机制..................................................................... 34

8.2奖励与责任追究................................................................. 35

9 附则.............................................................................................. 36

9.1名词术语解释..................................................................... 36

9.2预案管理............................................................................ 37

9.3实施时间............................................................................ 38

附件:

附件1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39

附件2  市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职责.............................. 42

附件3  应急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具体职责.......................... 49

附件4  组织指挥体系架构图................................................. 53

附件5  应急响应流程图......................................................... 54


365体育手机投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机制,切实做好365体育APP突发环境事件防控和处置工作,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原《365体育手机投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5年版)因上级预案调整、机构改革等因素已不适应新形势下365体育APP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365体育手机投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365体育手机投注市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修订调整。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365体育手机投注市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辐射污染事件、船舶污染事件、重污染天气事件及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等应对工作,按照有关专项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将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公众生态环境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最大程度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损失。增强忧患意识,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防范体系,积极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各项准备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市、县两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形成分级负责、分类指挥、综合协调、逐级响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体系。

(3)属地为主,先期处置。各级政府负责本辖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生态环境安全主体责任。企事业单位原因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企事业单位实施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减轻后果,同时报告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主管部门。

(4)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责作用,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行业、部门的专业优势,提高联防联控和快速反应能力。建立社会应急动员机制,充实救援队伍,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5)依法规范,科学处置。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环境监测网络和监测机构,协调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物资、技术装备和救援力量,积极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影响。充分发挥专家队伍、专业人员作用,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监测、预警、防控和处置能力。

1.5环境风险总体评估

根据365体育APP环境风险评估结论,365体育手机投注市综合环境风险等级为中级,婺城区(含365体育手机投注开发区)、兰溪市、武义县、东阳市综合环境风险等级为中级,其余县(市、区)综合环境风险等级均为低级。

365体育手机投注环境风险源主要为化工、电镀等重污染企业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可能发生的较大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主要有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水体、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污染等情形。365体育手机投注健康生物产业园、兰溪经济开发区、东阳横店及六歌医药化工集聚区、武义县新材料产业园及电镀园区、永康市电镀园区等逐步形成化工、电镀产业集聚区域,危险化学品在生产、使用、储存、经营和交通运输、管道输送过程中易发生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引发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污染,部分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临近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区域性环境风险仍然较大。部分企业环境应急防范设施、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处置人员难以满足应急工作需要;部分涉及高浓度有机废水、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生产工艺相对落后,污染防治能力相对不足,运行管理中可能出现异常或非法排放,部分产生危险废物企业非法处置等导致环境污染。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企业排污等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因气象、区位、累积性污染共同作用的综合因素也成为突发环境事件的诱因,防范困难、应对复杂。

1.6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1。

2 组织指挥体系

2.1市级应急指挥机构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发展态势及应对工作需要,市生态环境局可报请市政府批准,或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成立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市应急指挥部组成如下: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特殊情况下由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资规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国资委、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国网365体育手机投注供电公司、铁路365体育手机投注车务段等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市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市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和应急协调工作,设在市生态环境局。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7个应急工作组,各有关部门根据本预案制定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市应急指挥部职责、相关单位职责、工作组组成及具体职责见附件2和附件3。

2.2市级专家组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建市环境应急专家组,成员由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等有关单位专家组成,主要涉及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测与评价、危废处理、污染控制、化学化工、环境生态、水利水文、应急救援等专业领域。市生态环境局视情邀请相关专家参与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市环境应急专家组成员由市生态环境局维护并动态更新。

专家组职责:为365体育手机投注市中长期生态环境安全规划、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处置技术进展等提供意见建议;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处置办法、事故损失和生态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建议;根据市应急指挥部要求,参与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响应、处置、保障等工作;向市应急指挥部提供科学有效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决策咨询方案。

各县(市、区)可参照建立各地环境应急专家组。

2.3县级应急指挥机构

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根据有关规定,开展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并根据上级安排或应急工作需要协助周边地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对需要市级协调处置的跨县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由有关县(市、区)政府向市政府提出请求,或由有关县(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向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请求。地方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鼓励相近、相邻区域的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环境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

2.4现场指挥机构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现场指挥部由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相关部门单位组成,市应急指挥部按照《365体育手机投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别和特点,确定现场指挥部负责人。

(1)企业排污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部由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及事发地政府组成;

(2)企业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泄漏及陆源溢油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部由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经信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单位)及事发地政府组成;

(3)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事故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部由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及事发地政府组成。涉及铁路运输事故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增加铁路365体育手机投注车务段为现场指挥部成员;涉及高速公路运输事故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增加事发地高速公路经营业主为现场指挥部成员。

相关单位负责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信息交流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监测信息、处置信息和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信息。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间保证信息通畅,实现信息共享;按照职责制订本单位环境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应急预案并负责管理和实施;需要其他单位增援时,应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增援要求。

2.5应急联动机构

上级驻本地单位、驻金武警部队等按照有关规定作为365体育手机投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构。应急领导机构平时按照《365体育手机投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加强与应急联动机构的工作联系,通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视情共同组织应急演练。应急处置时根据国家和上级相关规定,应急联动机构参与应急救援。

3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监测

要充分利用环境质量监测、在线监测、监督性监测网络、视频监控、网格化执法、“110”社会应急联动、“12369”环保举报热线、“12345”政务热线等资源,研判气象、应急、交通运输、公共事业等单位发布的预警和应急信息,多渠道收集信息,加强日常环境监测和预警。建立健全对本市例行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机制。

3.2监控

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重点对以下目标进行监控:饮用水源地、居民集聚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生态红线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化工园区、电镀园区,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重金属涉及企业。在环境敏感区域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损失和影响。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及时采集、整理、分析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

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对环境污染信息的收集、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市生态环境局。

(1)环境突发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和预警信息监控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当出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时,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者应立即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365体育APP突发环境事件报警方式为“110”、“12369”和“12345”等公共热线。

(2)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和预警信息监控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市生态环境局按照相关规定协助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和预警信息监控由市公安局负责。

(4)调引水或水质性缺水引发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水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和预警信息监控由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建设局等单位负责。

3.3预防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工作。

(1)建立环境风险源档案,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调查和评估制度,开展环境风险防范检查工作,依法组织对容易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进行调查、登记和风险评估,定期检查、监测、监控,督促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建立环境风险等级台账,实施差异化分级监督管理,责令有关单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2)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完善市、县和重点区域、工业园区以及企事业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完善社区、村、重点单位网格化风险防控体系,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环境风险和隐患。针对不同环境风险等级评估结果提出相应预防要求、举措,加快开展中级风险县(市、区)辖区内的化工园区和365体育APP所有电镀产业集聚区等敏感区域环境安全风险多级防控体系建设。统筹协调与突发环境事件有关的其他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措施,防止因其他突发事件次生或者因处置不当引发突发环境事件。

(3)加强环境应急支撑保障能力建设,统筹安排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所必需的物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灾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隐患和风险防控措施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负责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治理,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培训演练。

3.4预警

3.4.1预警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分为四级,分别为I级、Ⅱ级、Ⅲ级、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升级、降级或解除。相关县(市、区)政府应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预判,启动相应预警。

红色(Ⅰ级)预警:情况危急,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事件已经发生,影响范围可能进一步扩大,已造成多人伤亡的;因环境污染可能造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大量有毒有害污染物已入河流、入湖(库)的;因环境污染可能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可能造成巨大直接经济损失的。

橙色(Ⅱ级)预警:情况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Ⅱ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事件已经发生,影响范围可能进一步扩大,造成跨市域环境污染的;已出现人员伤亡的;需进一步扩大疏散、转移周边居民范围的;大量污染物已入河流、入湖(库)的;污染物可能流入饮用水水源地的;重金属污染、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或居民聚集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的;可能造成严重直接经济损失的。

黄色(Ⅲ级)预警: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Ⅲ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事件已经发生,影响范围可能进一步扩大,造成跨县域环境污染的;污染物可能入河流、入湖(库)的;环境污染可能导致人员死亡、中毒,需疏散、转移周边群众的;发生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的;可能造成较大直接经济损失的。

蓝色(Ⅳ级)预警: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Ⅳ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事件已经发生,影响范围可能进一步扩大,但能够基本控制在区域局部的。

当环境质量超过国家和地方标准,发生严重环境污染时,事发地政府应组织相关单位密切监测污染状况,及时启动预警响应。

3.4.2预警信息发布

3.4.2.1预警发布内容

预警信息发布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可能污染的后果、警示事项、应采取措施、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预警信息发布后,有关方面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采取响应措施。预警响应级别按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实施。

3.4.2.2预警发布渠道

预警信息通过应急主管部门、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发布。各地各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快速、及时、准确将预警信息传播给社会各界和公众。对老、幼、病、弱、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医院、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足以周知的有效传播方式。

市级预警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发布:

(1)通过市环境应急工作联络网络,以文件传真方式向相关单位和相关县(市、区)政府发布预警信息。

(2)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移动客户端等发布预警信息。

(3)提供应急预警的新闻通稿,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政务头条号、短信等媒体发布预警信息。

(4)由市经信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发送预警短信。

3.4.2.3预警发布流程

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由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进行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向同级政府(或同级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级别建议。

(1)市级预警发布流程。

市级预警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

蓝色(IV级)和黄色(Ⅲ级)预警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签发,并向市政府报告;橙色(II级)预警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签发,并向省政府报告;红色(I级)预警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签发,并向省政府报告。

(2)县(市、区)预警发布。

各县(市、区)政府或授权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本地区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制作发布单位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依据事态变化情况和专家组提出的预警建议,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将调整结果及时通报各相关单位。

3.4.3预警措施

预警发布后,根据即将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视情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启动应急预案;

(2)责令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事故发生地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3)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学者,随时对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级别;

(4)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进行管理;

(5)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6)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7)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8)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9)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行;

(10)及时向社会发布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11)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环境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12)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环境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活动;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3.4.4预警变更和解除

在预警有效期内,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有关单位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加强跟踪分析,关注事件进展情况。依据事态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及时发布调整结果。突发事件危害确认消除后,发布责任单位及时解除预警警报,有关单位视情终止已经采取的措施。

预警变更和解除程序与发布程序一致。

3.5信息报告

3.5.1信息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生产经营者必须采取应对措施,先期展开处置,并立即向当地社会应急联动指挥机构(公安110指挥中心)、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因交通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等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由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及时通报同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过互联网信息监测、“110”社会应急联动、“12369”环保举报热线、“12345”政务热线等多种渠道,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时掌握突发环境事件情况。

事发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或监测到相关信息后,立即进行核实,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市生态环境局和同级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近、相邻行政区域的,由事发地政府或生态环境部门及时通报相近、相邻行政区域同级政府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及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3.5.2信息报告内容

(1)初报。初报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和数量、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并提供可能受到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的环境敏感点的分布示意图。

(2)续报。在初报基础上,报告事件有关确切数据和事件处置进展情况。

(3)处置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基础上,以书面形式报告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环境事件潜在或者间接危害以及经济损失、社会影响、处置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

3.5.3信息报告渠道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应采用传真、网络、邮寄和面呈等书面方式报告;情况紧急时,初报、续报可通过电话报告,但应及时补报书面报告。书面报告中应载明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尽可能提供监测报告以及地图、图片等相关多媒体资料。

3.5.4信息报告流程

(1)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应当第一时间电话告知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属地县(市、区)政府在发现或获悉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

(2)对初步认定为一般(Ⅳ级)或者较大(Ⅲ级)突发环境事件的,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的生态环境部门必须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市生态环境局接报后,立即进行核实,并在2小时内向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报告;

(3)对初步认定为重大(Ⅱ级)或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所在地县(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必须在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向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市生态环境局接报后,立即进行核实,并在1小时内向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报告,同时上报生态环境部。

发生下列一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市政府及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重大(II级)或者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程序上报:

(1)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的;

(2)涉及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人群的;

(3)涉及重金属或者类金属污染的;

(4)有可能产生跨市或者跨省影响的;

(5)可能或已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

(6)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报告的。

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市委、市政府对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 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1)事发单位按照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迅速组织抢救遇险人员,防止事故危害扩大,维护现场秩序。控制危险源,出现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时及时采取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和危害扩大,控制污染物进入环境的途径,尽量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事发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立即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按照县(市、区)政府指令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根据污染源特性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控制污染物进入环境的途径,避免污染物扩散,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及危害扩大。

(3)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立即调度物资和社会资源,指挥和派遣相关单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开展救援行动,组织、动员和帮助群众开展安全防护工作,处置情况及时报市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

(4)充分发挥社会应急联动机制在先期处置中的作用,各有关单位按照应急联动机制,快速响应、协同配合,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4.2响应分级

对于先期处置仍不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突发环境事件,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市应急指挥部和事发地县级政府按照分级响应原则,采取或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市级应急响应分为较大(Ⅲ级)应急响应、重大(Ⅱ级)应急响应和特别重大(Ⅰ级)应急响应。一般(Ⅳ级)应急响应视情响应。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重要时段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突发环境事件,不受分级标准限制,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事发地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做好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

如国家、省启动或成立国家、省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并根据有关规定启动应急响应时,市应急指挥部在国家、省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配合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跨市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按规定启动相关地市之间应急联动机制。需要国家、省级层面协调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由市生态环境局向省生态环境厅提出请求,或由市政府向省政府提出请求。

各县(市、区)政府可根据自身处置能力,设置相应的响应分级。

4.2.1 Ⅳ级响应

发生一般(Ⅳ级)突发环境事件,一般由县(市、区)级预案响应,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视情响应。

4.2.2 Ⅲ级响应

发生较大(Ⅲ级)突发环境事件,由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市级Ⅲ级应急响应,同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并采取以下措施:

(1)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市应急指挥部负责人赶赴现场指挥,市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按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视情报请省生态环境厅或省政府派出工作组给予支持。

(2)信息报告。开通与事发地县级、乡级政府环境应急指挥机构、现场指挥部的通信联络,核实有关情况;与市级相关部门应急指挥中心联网,上报、通报突发环境事件变化及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向省生态环境厅报告情况。

4.2.3 Ⅱ级响应

发生重大(Ⅱ级)突发环境事件,Ⅱ级响应由省生态环境厅或省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按照省统一部署,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立即启动市级Ⅱ级应急响应。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成立市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并报省政府。

在实施市级Ⅲ级应急响应有关措施的同时,采取以下措施:

(1)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赶赴现场指挥,各工作组根据职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及时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情况。与省生态环境厅应急指挥中心联网,上报突发环境事件变化及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3)在365体育APP组织应急救援交通工具、处置物资、救援队伍,经市应急指挥部批准后请求省政府、省生态环境厅支援。

4.2.4 Ⅰ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I级响应由生态环境部或国务院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按照统一部署,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立即启动市级Ⅰ级应急响应。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成立市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并报省政府。

在实施市级Ⅱ级应急响应有关措施的同时,采取以下措施:

(1)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赴现场指导、组织、协调应急处置。

(2)在省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基础上启动国家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省政府、生态环境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指示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3现场指挥协调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在先期处置基础上,由相关责任主体按程序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措施;当超出自身处置能力时,相关责任主体应向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提出请求,由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决定是否启动更高级别响应措施。

4.4响应措施

4.4.1现场污染处置

组织制订综合治污方案,采用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污染物扩散途径和范围;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污染处置工艺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必要时,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

“企业排污突发环境事件”、“企业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泄漏及陆源溢油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事故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等多种类型事件应急处置流程、配合部门、预防监管等特殊要求在《应急预案操作手册》中另行规定。

4.4.2转移安置人员。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事发地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建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和重点防护区,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居民,确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有必要的医疗条件。

4.4.3医疗救治

迅速组织医疗资源和力量救治受伤害人员,搜寻、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威胁人员,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治。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视情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事发地医疗救援工作。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援助。

4.4.4应急监测

加强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监测的布点和频次,调配应急监测设备、车辆,及时准确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决策提供依据。

(1)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和事发地的气象、水文、地质及地域特点、周边敏感区、重点保护对象等情况以及污染物的扩散速度、范围、趋势分析,同时根据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明确监测方法,确定监测的布点和频次。事件发生初期,根据事件发生地监测能力和突发环境事件严重程度,按照“尽量多”原则进行监测,随着污染物的扩散情况和监测结果的变化趋势适当调整监测频次和监测点位。

(2)优先选用污染物现场快速检测法,当不具备快速检测条件、检测技术或需对污染程度、污染范围进行精确判断时,应尽快送实验室进行分析检测。

(3)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模型预测等方式,对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进行动态分析、评估,及时预测事件发展情况和污染物浓度数据变化情况,提出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

4.4.5市场监管和调控

密切关注受事件影响地区市场供应情况及公众反应,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集体中毒、物资哄抢等。

4.4.6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通过政府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专家解读等方式,借助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途径,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原则上不超过4小时,并对舆论高度关注的信息进行持续动态发布。对于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较大的,应当在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并视情连续召开。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

4.4.7治安维护

公安部门根据有关预案要求,指导和支持现场治安保障工作。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调动公安警力会同武警部队等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安全保护;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救灾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必要时采取有效的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4.5应急扩大

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环境突发环境事件,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需要扩大应急行动,按照有关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省政府报告,请求省预案响应和省有关方面支援。

扩大应急时,市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增加应急处置力量,加大技术、装备、物资、资金等保障力度,加强指挥协调,努力控制事态发展。

4.6响应终止

4.6.1响应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满足应急响应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解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造成的危害已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4.6.2响应终止的程序

当满足响应终止条件时,由启动响应的应急指挥机构终止应急响应,相应应急指挥机构随即撤销。必要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终止消息。响应终止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继续进行一定频次的环境监测,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转入常态管理为止。

5 后期工作

5.1损害评估

(1)对于初步认定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突发环境事件,由事发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同级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工作;对于初步认定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可以不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工作。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跨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损害评估,由市生态环境局和其他负有生态环境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调解决。

污染损害评估工作于处置工作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特别复杂的,经市生态环境局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2)应急过程评价。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完毕后,由事发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就环境应急过程、现场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行动、应急救援行动的实际效果及产生的社会影响、公众反映等情况开展评估,形成总结报告或案例分析材料。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应急任务完成情况;应急是否符合保护公众、环境保护的总要求;采取的重要防护措施和方法是否得当;出动环境应急队伍的规模、仪器装备的使用、环境应急程度与速度是否与任务相适应;应急处置中对利益与代价、风险、困难等关系的处理是否科学合理;发布的通告及公众信息的内容是否真实、时机是否得当等。

5.2事件调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根据有关规定,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开展事件调查,及时对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

一般(Ⅳ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由事发地县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实施。较大(Ⅲ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会同相关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由省政府或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实施,365体育手机投注积极做好配合工作。根据环境应急过程记录、现场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总结报告、现场指挥部掌握的应急情况、环境应急救援行动的实际效果及产生的社会影响、公众反映等,客观、公正、全面、及时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并编写事件调查处理报告。

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视情况委托下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调查处理,也可以对由下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的突发环境事件直接组织调查处理,并及时通知下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下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由上一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调查处理的,也可报请上一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决定。

5.3善后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在现场指挥部指导下,由相关部门、事发地政府根据本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及时组织制定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预防和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事发地政府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做好事故现场消毒、疫情监控和食品、饮用水源卫生监督等工作,生态环境部门提出事故后污染处置建议,事发地政府组织恢复环境秩序。根据实际需要,为受灾群众提供心理辅导和司法援助。

民政部门按照政府救济和社会救济相结合原则,鼓励各公益类社会组织依法组织开展互助互济和救灾捐赠活动。

5.4保险

建立突发环境事件社会保险机制。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事业单位要及时办理相关责任险或其他险种。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保险监管部门应会同各保险企业快速介入,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6 应急保障

6.1预案保障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365体育手机投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要求,组织督促制定、完善各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到责任落实、组织落实、方案落实、保障落实。

6.2值守保障

完善日常值班与应急值守相结合的接报、出警机制,并严格组织实施;充分做好值守状态时的人员、设备、车辆、通讯及物资准备工作。提升应急科技应用水平,确保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顺畅,做到常态管理与非常态管理全面、有效衔接。

6.3预警保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资料库、数据库,建立统一的市环境应急管理指挥平台,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数据库系统、突发环境事件专家决策支持系统等,强化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预警保障体系。

6.4机制保障

根据区域或流域环境风险防范需要,加强与相近、相邻地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互动,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动机制建设,协同高效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6.5队伍保障

市、县两级政府要强化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同时依托社会力量,建立专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各级专业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环境应急监测队伍、公安队伍、消防救援队伍、大型国有骨干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及其他相关方面应急救援队伍等力量要积极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应急处置与救援、调查处理等工作任务。

加强各级应急队伍的培训、演练和管理,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规范应急救援队伍调动程序。加强环境应急专家队伍管理,充分发挥市环境应急专家组作用,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制订、污染损害评估和调查处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

6.6物资装备保障

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

市级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需要。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建设市级社会化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县级及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制定环境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加强应急物资储备,鼓励支持社会化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和供给。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对当地环境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存、更新、补充、调拨和紧急配送等动态管理工作。

6.7技术保障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防范、监测、预警、处置等先进技术、装备的引进和研发,建立科学的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实现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污染损害评估智能化和数字化。

建立完善的市级环境风险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强区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控制等常态工作,提供决策分析支持和信息保障。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科研和应急响应系统;加强监测能力规划与评估,保证监测能力达到需求与效益的平衡。探索建立危险化学品泄漏环境污染事件分析、评估模型,提供预测保障。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信息库,提供人才保障;研究制定专家组联络制度,充分发挥专家的指导、建议等决策咨询作用。

6.8资金保障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首先由事件责任单位承担。市、县两级财政部门按照分级承担原则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并对应急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

鼓励慈善机构、公益组织、生态环境专业机构、公民等社会力量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提供资金捐赠和支持。

6.9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启动应急响应时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及现场工作组之间联络畅通。各级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健全公路、铁路、水运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市公安局负责加强应急交通管理,保障运送伤病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器材车辆的优先通行。道路及交通设施被破坏或毁坏时,交通运输部门应尽快牵头组织专业应急队伍抢修,保障交通线路顺畅。

6.10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建立健全365体育APP医疗卫生救援体系,储备医疗救治、疾病防控、检测检验等卫生应急物资,建立医疗救援和疾病防控资源动态管理数据库,掌握医疗救治机构和疾病预防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援能力和专长,开展卫生应急技能培训与演练。

6.11气象服务保障

市气象局加强对极端天气和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市气象局应根据现场指挥部的要求提供气象服务保障信息。

6.12跨界沟通与协作

建立与跨界环境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与跨界救援活动,开展地市、县(市、区)间的交流与合作。

7 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

7.1宣传教育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广泛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应急救援基本知识的普及工作,增加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自我防范和社会救助能力。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以及广场宣传活动、发放有关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7.2培训

市生态环境局要通过定期编发应急培训材料、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组织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护人员参加应急处置培训。

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环境风险企业要制订落实日常培训计划,使应急救援人员和管理人员熟悉掌握环境应急知识、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措施,确保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救援处置工作。

7.3演练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和部署,每2年至少组织1次365体育APP专业性或综合性的应急演练,做好跨部门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本区域单位和公众开展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演练。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和各环境风险企业要对环境应急演练进行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人员的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的适用性;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等。

8 监督管理

8.1监督考核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负责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中规定的职责。

对各级环境应急机构的设置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执行情况、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队伍的建设和人员培训与考核情况等,应建立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机制。同时,应建立对应急装备和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等的审计监督制度。

8.2奖励与责任追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建立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8.2.1奖励

在突发环境事件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对防止或处理突发事件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3)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3.2责任追究

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赔偿;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

(2)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

(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

(4)拒不执行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5)盗窃、贪污、挪用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

(6)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8)有其他对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

9 附则

9.1名词术语解释

环境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省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环境应急: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应急监测: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先期处置:是指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在事发地第一时间内所采取的紧急措施。

后期工作:是指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和影响得到基本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恢复正常状态,在事件后期所采取的一系列行动。

经济损失:包括环境污染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账面价值,为防止污染扩大及消除污染而采取的必要、合理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应急演练:是指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不同,可分为单项演练和综合演练。

9.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和日常管理,制定预案操作手册,并适时组织开展更新、修订和报批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可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9.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365体育手机投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5年版)同时废止。以往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预案规定为准。

附件:1.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2.市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职责

3.应急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具体职责

4.组织指挥体系架构图

5.应急响应流程图


附件1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1.特别重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2.重大(Ⅱ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3.较大(Ⅲ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4.一般(Ⅳ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附件2

市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职责

1.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执行预防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建设环境应急指挥系统,纳入365体育APP应急平台体系;

(3)及时确定一般(Ⅳ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等级与响应级别,按预案规定程序启动和结束应急响应,视情组织成立市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部,确定现场指挥部负责人,组织和指挥有关部门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工作。

(4)统一指挥协调较大(Ⅲ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负责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先期处置;指导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联系驻金武警部队增援事宜;

(5)指挥、协调或协助各县(市、区)政府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

(6)审议批准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请审议的重要事项;

(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市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网信办):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新闻宣传工作和舆情引导工作,协助开展应急新闻报道、信息发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组织宣传市民避险等知识,负责做好突发环境事件新闻报道;负责网络媒体舆论引导和网络信息监管工作。

(2)市发改委:参与陆上石油、天然气管道事故导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配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善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将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3)市经信局:协调应急救援药品生产供应;协助相关企业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采取临时停产或部分停产等措施。

(4)市公安局:落实应急处置的治安、交通管制等措施,负责事件现场警戒和人员疏散,加强人员撤离区域的治安、交通管制;参与高速公路等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取证;负责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危险物品管理;负责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属地政府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组织专业力量稳妥处置。

(5)市民政局:协助指导处理遇难人员善后等事宜;负责受影响区域内生活困难人员的临时救助工作。

(6)市财政局:负责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经费和环境应急处置资金保障工作,并对应急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

(7)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为突发环境事件中遭受伤害的职工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为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协助做好对在突发环境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工作人员进行规范奖励的指导工作。

(8)市建设局:参与由市政设施建设导致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协调应急处置所需的工程机械设备、人员及相关工程技术支持;负责指导应急避灾场所建设工作;协助做好365体育APP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点和应急避灾场所统筹规划工作。

(9)市交通运输局:参与港口突发环境事件、交通事故导致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负责制定公路、水路运输抢险预案,负责组织应急救援所需物资和人员运送以及危险货物转移;指导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企业和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负责交通建设工地泥浆、粉尘、噪声、振动等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负责指导各地做好公路及桥梁路段的环境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工作。

(10)市水利局:参与江河湖库水体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与调查,负责调水稀释工程建设,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受污染水体疏导和截流方案;负责所辖江河、湖塘、水库水体污染事件的水量监测,提供水体污染应急处置所需的水利、水文等有关信息资料;组织为事发地区及受影响地区群众提供生活水源保障。

(11)市农业农村局:参与农药、化肥及畜禽养殖业等造成的水体污染事件、农业生产领域生物物种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配合做好农业环境污染的预防预警、调查、监测、损害评估;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修复;配合做好渔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配合做好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渔业资源损害的评估。

(12)市资规局:参与地质灾害事件导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负责突发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和灾情信息报送;指导突发环境事件中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开展应急测绘,提供地理信息供决策;参与森林火灾导致突发环境事件、林业生产领域生物物种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负责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林业资源损害的评估和生态恢复重建工作。

(13)市商务局:配合开展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供应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监测分析应急期间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和商品价格,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14)市卫生健康委:参与医疗污水、医疗废物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负责制定应急救护预案,实施应急救护工作,统计报送人员救治信息;负责事故时调配医务人员、救护车辆、医疗器材、急救药品,建立救护绿色通道,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组织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导致健康危害的性质及其影响人数和范围;配合做好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饮用水水源的卫生监测;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及时为基层卫生健康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15)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订、修订,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预警体系;甄别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和危害,提出预警级别建议;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环境应急监测、分析并及时提供监测数据,跟踪环境污染动态情况;提出控制、消除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建议;提出对现场泄漏污染物的处置建议;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及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进行环境污染损害评估;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调查处置;向市政府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报告事件相关信息;建立环境应急专家组,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人员培训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加强环境应急能力与机制建设;指导和协助县(市、区)政府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16)市市场监管局:参与维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期间的市场秩序;负责抢险救援过程中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综合监督,禁止受污染的食品、饮用水等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集体中毒等;参与涉及特种设备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依法参与对商品流通领域生物物种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

(17)市行政执法局:参与协调市政设施事故导致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负责自身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

(18)市应急管理局:参与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负责调度所属专业处置队伍参与突发环境事件抢险救援;指导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落实;参与涉及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指导相关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指导、协调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利用人防资源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做好人员转移疏散及临时安置工作,协助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19)市文广旅游局:指导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做好突发环境事件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督促广播电视相关单位做好应急广播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等保障工作。

(20)市国资委:负责协调可能涉及所监管企业利益的相关事宜;指导所监管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等工作。

(21)市气象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气象保障服务,提供事件现场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实时气象探测数据和事件现场应急区域及周边可能造成影响区域的短临、短期天气预报;分析气象条件对现场污染扩散等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配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22)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抢险和应急救援,开展事故现场火灾扑救、被困人员搜救,防止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泄漏范围进一步扩大,及时冷却、防止爆炸;负责事故现场局部洗消工作;提供临时应急用水;协助现场应急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参与制订实施抢险救援过程中防范次生污染的工作方案。

(23)国网365体育手机投注供电公司: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期间电力保障工作;承担应急区域供电故障抢修任务。

(24)铁路365体育手机投注车务段:负责协调365体育手机投注区域内列车上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配合做好应急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

(25)各县(市、区)人民政府、365体育手机投注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本辖区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控制、应急救援、人员疏散、物资供应、资金保障、善后处理等工作;全权应对处置一般(Ⅳ级)突发环境事件;对较大(Ⅲ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开展先期处置;根据实际分别组建相应的应急指挥和处置机构,完善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协助做好属地突发环境事件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依据职责做好辖区内相关应急避灾场所建设管理。

本预案未规定职责的其他部门(单位)应服从市应急指挥部的协调指挥,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开展相应工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如遇预案未明确职责归属的工作事项,由市应急指挥部按照实际需要临时指派确定。


附件3

应急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具体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7个应急工作组,由污染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医学救援组、应急保障组、新闻宣传组、社会稳定组、调查评估组7个工作小组组成。

(1)污染处置组: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资规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消防救援支队、铁路365体育手机投注车务段和事发地政府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现场调查,收集汇总相关数据,组织技术研判和事态分析;分析污染途径,明确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组织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切断污染源,消除或减轻已经造成的污染;明确现场处置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组织落实相关企业停、限产措施;组织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至应急避灾场所。

(2)应急监测组: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资规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和事发地政府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气象、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的调查;根据现场情况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明确监测的布点和频次;做好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及数据汇总分析,明确污染物性质、浓度和数量,会同专家组确定污染程度、范围、污染扩散趋势和可能产生的影响,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3)医学救援组: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和事发地政府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应急心理援助和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

(4)应急保障组:由市经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商务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国资委、国网365体育手机投注供电公司、铁路365体育手机投注车务段和事发地政府等参加。

主要职责:指导做好事件影响区域有关人员的临时安置工作;统筹规划365体育APP应急物资储备点和应急避灾场所;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对受威胁群众进行临时基本生活救助;保障城市公共供水供应;为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提供食宿等基本生活保障,以及必要的交通、通讯、防护等工具器材;对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人员及事件受害人员所受伤害进行评估,对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开展应急测绘。

(5)新闻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网信办)牵头,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广旅游局和事发地政府等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制定新闻发布方案,接待、管理赴现场媒体记者,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协调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把握365体育APP舆论导向,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通过多种方式,通俗、权威、全面、前瞻地做好相关知识普及,宣传公众自救防护知识等工作;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6)社会稳定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执法局、市文广旅游局和事发地政府等参加。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组织专业力量稳妥处置;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配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7)调查评估组: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资规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事发地和受影响地政府等参加。

主要职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污染损害调查,委托开展评估、核实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对较大环境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对应急处置过程、有关人员的责任、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存在的问题等情况进行分析。

以上应急工作组设置、组成和职责可根据实际处置需要,由市应急指挥部进行临时调整。


附件4:组织指挥体系架构图.docx

附件5:应急响应流程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