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体育手机投注市财政局365体育APP印发《365体育手机投注市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0892/2025-1010445906

  • 主题分类:

    财政

  •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无特定对象

  • 体裁分类:

    通知

  • 发布机构:

    365体育手机投注市财政局

  • 文件字号:

    金财资产〔2025〕92号

  • 成文日期:

    2025-12-09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GC12-2025-0001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 日期:2025-12-17 来源:办公室 浏览量:?

    365体育APP《365体育手机投注市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制度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365体育APP《365体育手机投注市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制度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市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365体育手机投注市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365体育手机投注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9日


    365体育手机投注市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浙江省财政厅365体育APP印发〈浙江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资产〔2022〕16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明确管理范围和原则

    (一)本办法适用于365体育手机投注市市本级党的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群团机关以及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

    (二)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通过使用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接受调拨或者划转、置换形成的资产,接受捐赠并确认为国有的资产和其他依法确认为国有的资产。具体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对外投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等。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遵循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原则,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绩效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

    二、建立分层管理机制

    (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实行政府分级监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直接支配的管理体制。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所属单位根据规定职责和权限分层次进行管理。

    (五)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监管,负责制定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牵头编制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建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绩效指标和标准,指导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六)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根据职责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具有行业特性或需要重点管理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单位负责本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按规定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资产绩效评价。

    三、科学合理配置资产

    (八)资产配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证履行职责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合理选择购置、建设、调剂、租用、接受捐赠等方式配备资产的行为。

    (九)资产配置标准是对行政事业单位配置资产的数量、价值、使用年限等指标的限额规定。资产配置标准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和技术进步因素适时调整。

    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由财政部门制定,专用资产配置标准由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特点制定,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发布实施。

    (十)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勤俭节约、讲求绩效和绿色环保的要求,结合资产存量、资产配置标准、绩效目标和财政承受能力配置资产,并优先采用调剂等方式,无法调剂的可采用购置、建设、租用等方式。

    四、加强资产使用管理

    (十一)资产使用是指国有资产的自用、出租以及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等行为。资产使用应遵循权属清晰、安全完整、流程规范、风险可控、注重绩效的原则,应保证依法履行职能、提供公共服务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接受捐赠的资产,应当按照捐赠约定的用途使用;没有约定用途的,应当统筹安排使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类国有资产的管理,明确管理责任,规范使用流程,加强产权保护,推进相关资产安全有效使用。

    (十三)未经批准,行政单位不得出租出借国有资产,事业单位不得出租出借国有资产或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经批准出租国有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市场竞价等方式对外出租,因特殊情况无法公开出租的,经审批同意可以其他方式出租。

    (十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国有资产用于对外投资或者设立营利性组织。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应当有利于事业发展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可行性研究和集体决策,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

    五、规范资产处置管理

    (十五)资产处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资产处置方式包括无偿划转(调拨)、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等。

    (十六)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履行资产处置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市场化原则进行。鼓励结合绿色环保、物尽其用、公益慈善等要求探索集约化、专业化运营的处置、盘活新机制。

    (十七)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对下列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及时予以处置:

    1.因技术原因等确需淘汰或者无法维修、无维修价值的;

    2.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的;

    3.因行政事业单位发生分立、合并、改制、撤销、隶属关系改变或者部分职能、业务调整等需移交的;

    4.涉及盘亏等损失的;

    5.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毁损、灭失的;

    6.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超标准配置资产;

    7.依照有关规定需要处置的其他情形。

    (十八)行政事业单位出售、出让、转让国有资产应当通过公开拍卖、招标投标等方式公开处置,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产权交易平台等实行公开交易,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六、做好资产收入管理

    (十九)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收入包括:

    1.资产处置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出售、出让、转让、 置换、报废报损等处置国有资产过程中获得的收入,包括出售资产的收入、置换差价收入、报废报损残值变价收入、拆迁补偿收入或赔偿收入、保险理赔收入、转让股权和土地使用权收益等。

    2.资产出租收入。指行政事业单位将其占有的国有资产出租取得的收益。

    3.对外投资收益。指事业单位将其占有的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取得的股利、红利、利润等收益。

    (二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和国库管理等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应当在依法缴纳相关税费后,及时、足额上缴同级财政。

    (二十一)行政事业单位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多收、少收、不收、侵占、私分、截留、占用、挪用、隐匿、坐支,应当确保国有资产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七、夯实资产基础管理

    (二十二)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国家重大自然灾害等应急情况下,行政事业单位可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按照市政府要求处置国有资产,待应急事件结束后1个月内按审批权限及相关流程报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

    (二十三)行政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清查:

    1.根据本级政府部署要求;

    2.发生重大资产调拨、划转以及单位分立、合并、改制、 撤销、隶属关系改变等情形;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资产毁损、灭失;

    4.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5.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发生重大变更,涉及资产核算方法 发生重要变化;

    6.其他应当进行资产清查的情形。

    (二十四)行政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

    1.出售、出让、转让、置换国有资产的;

    2.整体或者部分改制为企业的;

    3.整体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的;

    4.确定涉讼资产价值的;

    5.事业单位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

    6.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二十五)行政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

    1.经批准单位整体或者部分资产无偿划转;

    2.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分立;

    3.发生其他不影响国有资产权益的特殊产权变动行为,报经财政部门确认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的。

    (二十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如实向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情况和资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资产评估机构依法执业。

    (二十七)行政事业单位对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资产应当依法及时办理。对有账簿记录但权证手续不全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确认资产权属申请,及时办理权属登记。

    (二十八)行政事业单位之间发生的产权纠纷通过协商解决,也可向财政部门申请调解,必要时报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处理。与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之间发生产权纠纷的,由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程序批准后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照司法程序处理。

    八、开展资产绩效评价

    (二十九)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绩效评价的结果作为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的重要依据。

    (三十)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要求,制定本单位绩效管理制度,完善绩效管理基础工作流程,明确绩效管理目标,落实绩效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九、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三十一)财政部门应当对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三十二)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根据职责对本行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依法进行监督。各单位应当制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资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防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风险。

    (三十三)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有违反预算管理规定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追究责任。

    (三十四)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有浪费国有资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规定

    (三十五)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社会组织直接支配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十六)货币形式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资项目形成的资产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全资企业或者控股企业的资产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365体育手机投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十七)本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365体育手机投注市人民政府365体育APP印发<365体育手机投注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金政发〔2010〕55号)同步废止。

    365体育手机投注市财政局365体育APP印发《365体育手机投注市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金财资产〔2025〕92号.pdf